2018年浙江金华金东公安分局招聘特勤辅助人员4人公告
为确保全区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特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特勤辅助人员4名(女性1名),报名人员达不到招聘工作要求的,视情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公民;
(二)本次招聘对象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截止日期2018年2月)女特勤辅助人员要具备一定文字功底;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金华市户籍;
(四)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文身;
(五)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特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公安派出所有工作经历,优先录取;
(六)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司法拘留,或未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
四、招聘程序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招聘特勤辅助人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9时至2018年3月16日17时(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440办公室(金华市李渔东路1996号);
3、报名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二)笔试、面试
笔试成绩为40分(临时命题写一篇文章),面试成绩60分,两项满分100分。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考试对象,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5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82号)执行。体检人员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按金华市公安局协辅警相关规定执行。政审考察合格的,按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上岗人员。
(五)聘用
对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金华市中通文博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社会福利保险。首次签订合同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它事项
1、工资福利待遇。特勤辅助人员人均年收入约6万元(含缴纳的社会福利保险等)。
2、工作性质。特勤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公安辅助性工作。
3、咨询电话。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13957998590,0579-82190241;
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