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34人公告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72年。是安徽医科大学阜阳临床学院,蚌埠医学院教学医院,是皖西北地区医疗、预防、教学、研究中心之一,医疗服务范围辐射周边省、市地区。
根据我院工作情况及发展规划,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直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阜人社发〔2016〕11号)文件精神,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我院2018年度自主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16年(包括2016年)以来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报考护理专业毕业生,青霉素过敏者不予录用),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学历
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
4. 执业或专业资格
拟聘用的应历届护理专业毕业生,来院报到时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或护士执业资格证,否则不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
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
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其他情形人员。
二、录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程序:报考人员请登录我院官网,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并电脑录入打印(不可手写),将3张近期小2寸彩照背后写上姓名贴在表格右上方,身份证(正反面均复印)直接复印在表格后面,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到我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缴费。报名费90元/人(考试科目为两科,每科45元)。
2、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40-5:00
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时,取消该岗位当年度招聘计划。
报名地点: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8号楼五楼大会议室
3、资格审查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校方推荐表(须填写完整且加盖学校公章)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2)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或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笔试、确定人选
1、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本专业基础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本专业基础知识占7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30%,两科分别按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阜阳市卫计委及我院网站的信息。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1:2的
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按70%计算,面试成绩按30%计算,两项合成后为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分数得分高者入闱。如仍相同,再采取《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中多项选择题得分高者入闱。
4、成绩公示
考生的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阜阳市卫计委和我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考生的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日,在阜阳市卫计委和我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资格复审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的应届人员按照我院的通知,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历届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或专业)资格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或未能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四)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医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期来院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对资格复审或体检出现缺额、不合格的,空缺指标由医院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和市卫计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双方达成意向后签定就业协议书,正式报到时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办理阜阳市企业保险。
三、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将严格加强监督力度。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不得作弊、不得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一经查处,当场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已录用的人员被举报并经查实有替考行为的,立即给予除名处理。
凡替考者及除名人员名单,将上报上级机关,并将结果录入在“个人征信系统”内,其终身信用会受到影响。
四、本公示由院人事科解释。相关信息见阜阳市卫计委及我院网站的公告。
附件:1、2018年阜阳市第二人民院自主招聘计划
2、报名登记表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