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赴武汉大学事业编招聘20人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09 10:42:00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赴武汉大学参加2018“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商务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现代教育技术师资培训基地等。学校地处由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下设7个二级学院,形成与浙江省和宁波市主导和优势产业高度匹配的智能装备制造类、应用化工类、电子信息类、港口物流电商类等7个专业群、33个专业,打造了一批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机电(海天)学院是宁波市特色学院。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多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试讲、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优惠政策


  详见附件1。


  注:职称、执(职)业资格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但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但须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在现场设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


  报名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体育馆。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2018“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设摊展位”,现场将报名表、本人简历递交至招聘单位。


  2、资格审核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说明理由。


  3、本次招聘岗位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准,认定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4、学院人事处将在2018“我选宁波我才甬现”宁波-武汉大学专场招聘会现场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人事处电话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或“试讲+专业水平测试”形式。其中电气自动化专业教师、计算机与网络专业教师、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师、物联网专业教师、计算机网络技术(中澳合作)专业教师、漆艺教师、动漫专业教师岗位为“试讲+专业水平测试”,其他岗位为“试讲”。请所有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或任职)证明、中国美术家协会的作品入选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讲。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试讲资格。


  2、试讲和专业水平测试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水平测试主要对应聘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进行测试。各环节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专业水平测试除漆艺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地点在宁波外,其他岗位的考试地点都在武汉。在试讲结束后,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水平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水平测试。入围人选由学校人事处通知专业水平测试时间、地点。


  3、成绩


  需要专业水平测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50%和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其他岗位试讲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需要专业水平测试的岗位,按试讲成绩排序,其他岗位增加考试课目。试讲成绩现场公布,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待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层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胡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27,86891361,86891920(传真),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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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赴武汉大学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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