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辅警招聘110人公告
2018年宾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哈尔滨市宾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辅助警察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数量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待遇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公安辅警岗位(男性)100人,公安辅警岗位(女性)5人,消防员岗位(男性)5人,总计110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88年3月1日以后至2000年3月1日以前出生的)宾县户籍的退伍军人和大专以上毕业生。同等条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公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劣迹行为,主要社会关系及本人无重大刑事犯罪及习练法轮功等邪教行为。
3、具有操作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流利,无明显口吃。身体健康、无纹身、体态端正,无残疾,能适应辅警工作,身高要求男性1.70以上,女性1.60以上(只限于文职岗位、居住地在宾州镇街里),有较强的临场应变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能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适应八小时工作制和二十四小时备勤制,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
4、各乡镇派出所招聘对象原则上以居住地在本辖区者优先。
5、曾经被公安机关辞退或解聘人员不再招录。
四、招聘辅助警察的待遇及管理
1、由宾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书》,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要继续聘用,在考核合格 的基础上可续聘。聘用合同书需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可解除合同;聘用期间未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或出现不服从命令、违法违纪行为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辞退或开除。
3、聘用人员为临时用工,不列入单位编制。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工作安排使用、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4、每人每月工资为1500至20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四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今后如缴纳标准发生变化,按新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四险一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由主管局协调县财政负责统一缴纳,具体缴纳情况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5、由用人单位负责建立聘用人员工作档案,负责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政府网站、广播、电视、微信等途径发布。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在公告网站下载)、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持原件和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报名。由招聘办公室人员按照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宾县公安局127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18日
(二)考试
本次招聘通过笔试及面试两部分进行,均由宾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出题、评卷、登分、考场准备、监考人员安排等考务事宜)。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主要进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50%;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3)加分政策:宾县户籍退伍军人报考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折合前)。
(4)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天后,请登录宾县政府网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
(2)面试规则。本次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宾县政府网上公布3个工作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折合后相加成为总成绩。请考生于面试结束一天后,登录宾县政府网查询。
4.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参加体能测评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相应职位可依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由宾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宾县人社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宾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宾县政府网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宾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辅助警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咨询电话:0451-57914962
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宾县公安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