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邯郸武安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0人公告
来源:武安政府网
2018-03-12 10:32:18
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武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武安市财政局
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冀财社【2016】158号)和《邯郸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邯劳社【2007】29号)等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经武安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对象、条件及待遇
招录人数:150人(交警大队100人,负责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规范停车秩序;城管大队50人,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城市综合管理等工作)。
招录对象:
1、去产能企业分流职工(指去产能企业通过审核录入省去产能企业职工信息系统的分流职工);
2、“4050”人员(指城镇登记失业,申请认定当月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且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3、零就业家庭(指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登记失业达30天以上,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一名成员);
4、残疾人员(指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5、城镇低保对象(指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招录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公益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交通协管和城市综合管理工作需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3、去产能企业职工须是分流安置花名册中的职工;
4、年龄控制在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以下;
5、具有武安户籍的符合条件人员。
招录人员待遇
享受岗位补贴1590元/月和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从1590元中支付)。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武安市报、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登记证、残疾证、低保证等有效证件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申请认定表》;每个申报者只能选择交警大队和城管大队一个岗位,不能同时申报两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人员资质。
(四)公示:将经过资质审查拟招录的人员公示。
(五)录用:公示无异议后按递交材料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交警队录用100人,城管大队录用50人,如某个岗位报名不足,另一个岗位超出,本人申请调剂安排,两个岗位都超出的人员在今后有空缺时按岗位依次递补。
(六)监督:对报名、考核、录取全过程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5680061
市人社局监督电话:5650108 5717682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1、公益性岗位申请认定表2份(加盖相关审核部门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3份;
3、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相片2张;
4、相关证明资料(如退伍证、低保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3份)。
四、认定程序
1、“4050”人员和去产能职工:到市就业局认定
2、零就业家庭:到市武安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认定
3、残疾人员:到市残联认定
4、城镇低保对象:到市民政局认定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1日
报名地点:武安市人社局南四楼培训教室
联系电话:5650902 5650883 5650609
六、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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