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万宁市政法委招聘66人公告
2018年海南万宁市政法委招聘公告(66人)
为解决基层缺乏社区禁毒专职人员的问题,切实加强我市社区禁毒工作,配齐配强禁毒专职人员,全面强化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管控工作,减少新滋生吸毒人员,坚决遏制毒品危害。万宁市政法委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的方式,委托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社区禁毒专职人员,并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万宁市政法委,专门在各镇(区)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控帮教及相关台账建设工作。现将招聘公告公示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二、招聘岗位名额
社区禁毒专干66名,其中:
(一)岗位禁毒专干1:(面向部队退役及转业人员)32名;
(二) 岗位禁毒专干2:(面向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毕业生)34名。
具体岗位名额分布如下:
三、招聘条件
(一)万宁户籍;
(二)报考禁毒专干1(部队退役或转业人员)的求职者,需具有高中或者中专以上(含高中或者中专)学历;
(三)报考禁毒专干2(大专以上全日制毕业生)的求职者,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现已被万宁市各镇(区)招聘为禁毒专干(于2017年12月1日前入职,以报市委政法委备案且可开具工作证明为准),正在负责禁毒工作的工作人员,可优先聘用;
(四)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部队退役或转业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现实表现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曾受治安管理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或吸毒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5、具有吸毒史的人员。
四、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市党委和上级禁毒工作的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落实禁毒工作措施,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场所、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
(三)指导各社区、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展开禁毒工作,督促完成各项禁毒工作任务;
(四)了解掌握毒情形势,抓好辖区内吸毒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调查工作,详细掌握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家庭状况和思想动态;
(五)组织开展社区、村(居)委会戒毒工作,指导各社区、村(居)委会对吸毒人员和社区、村(居)委会戒毒人员谈话、帮教工作,建立好相关档案;
(六)加强对社区、村(居)委会禁毒、戒毒工作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七)做好本市禁毒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八)及时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五、薪资待遇
(一)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与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二)基本工资2800元/月,含个人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发放。岗位处于边缘地区(南桥镇、三更罗镇及北大镇)增加200元/月工作补助。
六、招聘方式及报名要求
(一) 招聘形式:笔试+面试(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二) 报名时间:2018年 3月 12 日至 16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招录比例,则视情况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延长报名时间)。应聘人员每人只限报一个招聘职位,一个自愿调剂地区,如部分地区报名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则从自愿调剂求职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报名地点:万宁市万城镇万州大道创业孵化基地1楼后栋
天涯人力万宁分公司
(四)咨询电话:0898-62226006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填写《戒毒专干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1)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3)在户口所辖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4)退伍或专业军人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考试
主要考查综合素质笔试及口才表达能力,综合考试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资格初审的人员安排笔试,入围面试入选比例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考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面试官评分最终确定面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录取人员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用,如出现同分情况,按以下顺序决定排名先后:1.笔试成绩;2学历高者;3有相关经验者优先。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及体检安排待另行通知。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公司——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统一安排体检项目(费用自理)。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拟聘请人员资格,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录取结果均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进行公示,公示网址(www.daijun.com)。
(九)录取
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办法
聘用人员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签订至少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被派遣至万宁市政法委综治中心工作。
八、招聘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为合同制,试用期2个月,,工作期间食宿自理。聘用人员与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实行两年一签劳动合同制管理,以派遣的形式派遣至万宁市政法委,由万宁市政法委进行具体工作安排。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
2018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