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公告
2018年海南省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聘公告(30人)
为解决我市道路交通协管人员紧缺问题,进一步加强万城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我大队队务会议讨论报市公安局党委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编外合同制道路交通协警人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聘用,严格公开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道路交通协管人员队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道路交通协管员共30人(退伍军人及个别本科专业大学生,其中男27名、女3名)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万宁市常住户籍人口,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
(四)身体心理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文秘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被开除处分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万宁广播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启事。具体通告时间由领导小组确定。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3月20日截止)
1、应聘人员可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填写《万宁市公安局招聘道路交通协管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交3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退伍军人证件、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政府网站公布名单。
3.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人员负责。
(四)体检。大队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资格。
(五)政审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
五、聘用人员职责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协警人员,不列入公安编制序列,没有执法权,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担任辅助性工作,主要是协助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被招录的协警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期满并通过考核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编外合同制道路交通协管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每月2000元(未含五险),其他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五险)由单位(财政)支付。
六、联系方式:电话,62223557,附《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开招聘协警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