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18年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招聘15名司法警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二)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三)执行传唤、拘传、拘留;(四)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五)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六)其他相关职责。
二、招聘人数
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招聘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5人(其中男9人,女6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警务工作;
(二)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1998年1月之前,1990年1月之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法院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月之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72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执行勤务部门所必需的警务保障能力和技能;
(六)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可优先聘用;
(七)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八)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襄阳市新空间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政法路29号檀溪实业2楼左)。联系人:夏经理;联系电话:0710-3529555。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履历表;近期红底2寸彩色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方式:由襄阳市新空间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后交襄城区法院政治处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试安排
1.笔试(分值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3月22日下午3:00开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襄城区法院四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政治常识、法律基础知识及文字写作能力。
2.面试(分值占总成绩的40%)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数未达到1:3的,所有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实际安排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水平和素养。
3.职业技能测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主要测试考生的体能,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对男性测试1000米跑,女性测试800米跑。
(三)成绩公布。考生笔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拟定在“襄城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xcqfy.hbfy.gov.cn/)”和“襄城法院微信公众号(xiangchengfayuan)”进行公布。公布考试总成绩时,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政审、体检。由襄城区法院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态度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用
根据报名条件、考试总成绩,综合评选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襄城区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正式聘用后,服务最低年限为3年。由与襄城区法院有劳务派遣协议的襄阳市新空间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合同期限届满后,经考核优秀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参照襄城区区直机关劳务派遣人员平均工资执行。
附件: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