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绵阳平武县招聘教师22人公告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县2018年上半年2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本公告和《平武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8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平武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规定的岗位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愿意在平武地区服务5年以上。其中报考面向本县户籍招聘岗位的考生,5年内不能调出原单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至2018年3月21日)。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我县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8日下午17∶00。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8825391).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照片审核由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一2018年3月29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18年3月28日下午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于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30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组办公室(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B幢5楼509室)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岗位调整
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该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4日24:00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可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考试大纲”栏目查询)
2、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8年3月21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平武是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对报考我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于2018年4月12日(9:00—11:3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办公新区3号A栋313室,电话:0816—8825391)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签字的《平武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附件2)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平武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附件3)、《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8年4月1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http://www.pingwu.gov.cn)公示。
5、笔试折合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8年5月4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县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折合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参考人数之比低于1:3或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
(4)非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我县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缴纳、《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方式和面试其他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2.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4、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公告。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任何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
(一)对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以下材料送交主管部门: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聘用审核确认后,再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就业服务部门发放的未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3.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送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和平武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4、请报考者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县科技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招咨询电话:
0816—882539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822101 (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028-83336031。
考务咨询电话:0816—8825391
公招监督电话:0816—8822252 (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下载:
2.平武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
3.平武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