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咸阳杨陵区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选聘专职人员70人公告
来源:杨陵区人民政府
2018-03-14 14:22:28
杨陵区2018年选聘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杨陵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为全区5个镇(街道)和55个村公开选聘70名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分配详见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5.有三年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未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
2.现役军人。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
2018年3月17日—3月21日,共5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地点
杨陵街道办西侧,杨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一楼(杨陵区凤凰路2号),杨陵区选聘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室。
3.报名
本次选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登录杨陵区人民政府网(www.ylq.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杨陵区2018年选聘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自行打印。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
1.《杨陵区2018年选聘乡村振兴战略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并提交报名表电子表格;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时现场收取考试费50元,家庭困难的应聘人员可凭县区民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减免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出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束后,统一发放准考证。考试安排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笔试的内容,主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相关内容为主。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平均分数的80%确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高于合格分数线的,同一岗位原则上根据选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对不足1:3比例要求的岗位,相应缩减招聘计划。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请关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
3.确定体检人员
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名额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复转军人优先。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有无犯罪记录及家庭成员在村(社区)、单位的现实表现等其他有关情况。对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根据同一岗位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聘用及岗位分配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人员,发出聘用通知书,由各镇(街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集中培训后,按照报考岗位分配任职。
四、聘期待遇
选聘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实行聘期管理,一个聘期为3年(含1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为2个聘期,即6年。试用期内工资标准为:本科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35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本科生4000元/月,硕士研究生4500元/月的标准核定待遇。聘用期间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选聘人员按年度进行考核,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可直接转聘为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个聘期内有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可转聘为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内违法乱纪的,直接予以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考核当年直接予以解聘。
五、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即杨陵区人民政府网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关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2.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杨陵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029—87019891,029-87073683。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杨陵区选聘乡村振兴战略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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