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福州市区学校招聘教师286人公告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2018-03-14 15:43:51

  2018年福州市区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福州市区学校共招考286名教师及工作人员。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福州市区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报考1个单位岗位志愿(即市属、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高新区五个单位中的一个单位岗位)。


  (二)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报名办法


  本公告附表中列入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采用网络报名办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8日至3月24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本公告附表38~45、79~85号岗位的应聘人员、76~78号岗位的非应届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前均须随带规定的有关材料先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育宾馆六楼,下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行网络报名,凡未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为3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本公告附表38~45、79~85号岗位的应聘人员、76~78号岗位的非应届应聘人员为3月18 日至3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大专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应聘本公告附表序号1~37、46~75号岗位的人员须在“报考岗位情况”栏中的“应聘考生岗位备注”中如实注明“本人持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最高学历的高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三)其它岗位报名办法


  其它岗位均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育宾馆六楼。下同)。报名时间为3月19日至3月2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由应聘人员本人到报名现场提交报名表(可从本公告附件直接下载)及报名材料→报名资格审核→交报名费(每岗位80元)。4月11日在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可参考本公告附表《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尚需结合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并以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为准提交。《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提交有关报名材料。


  (五)报名资格初审


  1.市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区属学校岗位由相应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


  2.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及录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须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六)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网络报名岗位以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数为准,现场报名岗位以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为准)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教师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43~45号岗位的应聘人员,须选择福州做为笔试考点,先参加4月15日上午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下午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2) 其它岗位


  其它岗位笔试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1)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为4月


  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2)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招聘笔试岗位笔试时间为4月15日上午(半天)。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3.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市、区属岗位分别由市、区教育局负责通过福州教育网、相应区教育局指定网站(详见本公告第八条“其它”第三点,下同)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审核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按市、区属岗位分别由市、区教育局负责通过福州教育网、相应区教育局指定网站另行通知。网络报名前已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视为面试资格审核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四)面试


  市、区属学校岗位面试分别由市教育局、相应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其它岗位面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本公告附表中打“★”的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按市、区属岗位按市、区属岗位分别由市、区教育局负责通过福州教育网、相应区教育局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按市、区属岗位分别由市、区教育局负责通过福州教育网、相应区教育局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不含43~45、79~82号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聘(第二轮补充招聘具体事项根据省教育厅安排按市、区属岗位分别由市、相应区教育局负责通过福州教育网、相应区教育局指定网站另行通知),本次第一轮招聘不再递补。其它岗位(含43~45、79~82号岗位)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3.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按市、区属岗位分别由市、区教育局负责通过福州教育网、相应区教育局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4.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按市、区属岗位分别由市、区教育局负责通过福州教育网、相应区教育局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按市、区属岗位分别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相应区教育局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18 年8月16日。


  七、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


  市属岗位      0591-83340647


  台江区岗位     0591-38105839


  仓山区岗位     0591-63050285


  晋安区岗位     0591-83994197


  高新区岗位     0591-38201591


  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八、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2.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市属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区属岗位由相应区教育局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遵守回避制度。


  3.区教育局指定发布招考工作有关信息的网站如下:


  (1)台江区: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栏目,网址:http://tjq.fuzhou.gov.cn/xjwz/zwgk/jyxx/。


  (2)仓山区:仓山区政府网,网址:http://cs.fuzhou.gov.cn/。


  (3)晋安区: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jaq.fuzhou.gov.cn/xjwz/zwgk/gggs/。


  (4)高新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网址:http://fzgxq.fuzhou.gov.cn/。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18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按市、区属岗位分别书面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相应区教育局。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附件下载:现场报名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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