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龙岩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31人公告
龙岩市直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精神,现将龙岩市直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数量
1.龙岩一中分校2名:音乐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2.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8名:特殊教育教师4名、体育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
3.龙岩市松涛小学7名:
总校:信息技术教师1名;
分校:数学教师3名、语文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
4.龙岩师范附属小学4名:
总校:数学教师2名;分校:数学教师2名。
5.龙岩学院附属小学8名:语文教师3名、数学教师4名、体育教师1名。
6.龙岩市直机关幼儿园2名:幼儿教师2名。
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1:《2018年龙岩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及条件
1.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为: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即:未正式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入编人员);报考人员应提供未使用过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就业后又辞职的,应提供2018年3月18日前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没受过任何处分。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5.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2:《2018年龙岩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设定表》。
三、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形式
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面试须参加由龙岩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龙岩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由龙岩学院负责)。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全省统考)
1.按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的要求进行。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此类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18年5月13日前向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书面笔试加分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文件依据;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3.龙岩市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因时间紧任务重,不进行现场确认,仅凭报考者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笔试入围进入面试的人员均需再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公示,经面试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龙岩市教育局将立即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并按分数向下进行替补;若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却初审通过并参加笔试的,龙岩市教育局不承担责任,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龙岩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中学体育、中学信息技术的笔试。
(二)面试
1.每个岗位需有3人及以上报考,方能进入面试程序;按每个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及格线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及格线为满分值的60%(即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满分150分,及格线为90分),未达笔试及格线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前提出弃权面试的空额可从达到笔试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
4.龙岩学院附属小学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由龙岩学院负责。
5.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由龙岩市教育局、龙岩学院通知考生或登录龙岩市教育局网站、龙岩学院网站查询,具体面试方案另定。
四、体检、审核、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并列分数的,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学校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体检由用人学校牵头负责,时间、地点另定。
2.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名次递补。
3.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聘用:
①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②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安排在总校还是分校由学校自行决定。
③招聘的新任教师实行试用期,时间一年,期满由用人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龙岩市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龙岩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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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