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武平县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55人公告
武平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16〕4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职位为武平县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招聘55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武平县2018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专业与学历,其相关学历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具备教师资格证办理条件但因系统原因尚未办理的,视同有效)。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国民教育序列”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考、成人教育、电大、网络教育等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所规定的学历均包括该学历及其以上学历。
7.“招聘范围”为“龙岩市”是指:2018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或者2018年3月18日前持有龙岩市各县(市、区)居住证的报考者,或者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6、2017、2018年毕业生和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
8.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须征得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9.曾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见习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18年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我县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对象。
三、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一)小学教师职位(计划招聘25名,按小学教师职位一、小学教师职位二分别进行招聘)
1.小学教师职位一(计划招聘2名)
(1)招聘学科及人数:语文1名、数学1名。
(2)招聘对象:武平籍2018届福建省初等教育专业专科层次免费师范毕业生。
2.小学教师职位二(计划招聘23名)
(1)招聘学科及人数: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3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2名。
(2)招聘对象:龙岩市籍。
(3)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师范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二)幼儿教师职位(计划招聘30名,按幼儿教师职位一、幼儿教师职位二分别进行招聘)
1.幼儿教师职位一(计划招聘1名)
(1)招聘学科及人数:幼儿(学前)教育1名。
(2)招聘对象:武平籍2018届福建省幼儿(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免费师范毕业生。
2.幼儿教师职位二(计划招聘29名)
(1)招聘对象:龙岩市籍。
(2)报考资格:国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表演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至2018年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根据上级规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即1个县、市、区)。报名者要对本人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三)网络资格审查
2018年3月18日—3月25日,武平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网络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退回。报考人员必须随时查看报名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2018年4月14日前,自行登录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并妥善保存,作为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凭证。
(五)加分申报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计入笔试成绩(只享受一项加5分,不累计加分),应于2018年5月14日-18日向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试办法
1.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以100分计,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生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折成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
2.笔试:应聘人员统一参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以省统一考试结果为准。
3.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科目、内容参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公告(福建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fjedu.gov. cn/,http://www.eeafj.cn发布)。
4.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于5月13日前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面试:面试面值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同分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但小学教师职位一、幼儿教师职位一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统一由武平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内容以及面试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武平”网:http://www.wp.gov.cn,“教育局”窗口)。
六、录用
(一)资格复审与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职位的拟聘对象,相关职位拟聘对象最后1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武平籍生源、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按第一、第二学历次序确认)、年龄大者(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2.确定为拟聘对象的考生必须在2018年7月16至20日携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相应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材料清单为:(1)身份证;(2)高等院校毕业证书;(3)相应户籍或生源地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6)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及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拟聘对象还须同时提交《武平县向社会招聘教师政审考察表》(组织体检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二)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不服从安排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现行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调档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负责进行政审,政审考核合格确定为聘用对象。如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聘用对象须在2018年7月28日前,武平县籍往届师范类毕业人员到武平县教育局、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到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档案存放情况,外县籍考生到相应的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保管机构查询本人档案存放情况;若聘用对象的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不在武平县教育局保管的,其本人须在上述期限内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30天内按档案流转的规定将个人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转到武平县教育局,逾期作弃权处理。
3.聘用对象为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的,由武平县教育局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出具调档函,聘用对象应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出具调档函30日内按档案流转的规定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武平县教育局。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档案由龙岩市教育局直接转至武平县教育局。
4.因个人原因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送达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全部职位的招聘人员均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职位安排:幼儿教师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前5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幼儿(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安排至武平县城区幼儿园任教;其余职位教师全部安排至农村学校任教。
3.聘用人员须与武平县教育局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2018届福建省专科层次免费师范毕业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方可录用,合格线另定。
2.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优先自行选择。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武平县教育局、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武平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4821171或4865528;
监督电话:武平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4868388。
武平县教育局 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