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海关总署研究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是海关总署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六个部门,分别是综合管理部、宏观经济研究部、战略发展研究部、海关基础理论研究部、海关政策研究部和国际海关研究部。主要负责开展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海关基础理论及政策研究、国际海关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本次拟公开招聘10人:其中综合管理部招聘2人(综合管理岗位1人、财务管理岗位1人),宏观经济研究部招聘1人(宏观经济研究岗位),战略发展研究部招聘1人(战略发展研究岗位),海关基础理论研究部招聘2人(海关基础理论研究岗位),海关政策研究部招聘2人(海关政策研究岗位),国际海关研究部招聘2人(国际海关研究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派遣时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并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年龄要求。社会工作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周岁。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信息公告
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公开招聘专栏”(以下简称“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简章(附件1)。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职位申请表》(附件2),并将《职位申请表》电子版本发送至yjzx@customs.gov.cn. 同时将填写好的《职位申请表》纸质版本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同通过邮递(挂号信或者EMS),寄至海关总署研究中心。报考申请材料包括:
(1)职位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在校成绩单;
(5)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6)在学术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
(7)外语、计算机能力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8)本人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职;
(4)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须注明留学性质(公派、自费),并提供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信息等相关书面材料。
3、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17时,电子邮件以送达时间为准,邮递以邮戳为准。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若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或报名少于3人,该岗位招聘取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笔试准考证。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参加笔试。
用人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各岗位按照 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均在“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及时关注参加。参加笔试、面试时,均须携带身份证等原件。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
从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10-65194626;
(二)监督举报电话:010—65194139;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研究中心,邮政编码:100730。
附件1:海关总署研究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