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株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公告
2018株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检员招聘公告
根据株洲检验检疫局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人员4名,辅助现场行政执法人员对出入境货物开展查验、监管、取样检测、数据录入等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大学专科以上,符合拟聘职位相关资格及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正确填写《株洲检验检疫局2018年公开招聘协检员报名表》(见附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293919105@qq.com。考生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与地址,期间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于3月21日前回复至报考者邮箱。
2、现场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株洲局将组织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者才可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表;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将集中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拟聘用人选。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视情况实行递补,也可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五)聘用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已与其他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出具证明者,且隐瞒已签署劳动合同事实的,报考者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本科2300+绩效;专科2200+绩效,缴纳五险一金。
联系电话:0731-28811813、18182123355
联 系 人:刘龙生
联系电话:073128823110、18073369977
联 系 人:郭兰花
株洲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