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聘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聘书记员9名,现将选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职责、待遇及劳务方式
(一)岗位职责
担任开庭审理、调解、合议、执行、调查等记录工作;办理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手续;装订并移送案卷,接转案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等;所在业务庭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资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每月1800元;绩效工资每月500元;工龄工资根据服务年限计算。同时按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三)劳务方式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选聘条件
湘潭市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熟练的电脑打字技能,并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在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毕业生优先聘用。
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
(二)报名地点:湘潭市金丰人力资源公司(湘潭市九州怡景财富广场17楼),联系人:陈女士,电话:13786258482。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联系人:王宏坤,联系电话:0731-58553348。
四、技能测试
电脑速录技能测试(听打)。由组考部门随机播放一段材料的录音,考生将听到的内容录入电脑指定的软件中(主要测试文字录入能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按选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技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被淘汰的,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重点对其历史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八、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在相关媒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后如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