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闽侯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67人公告

来源: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 2018-03-16 13:42:31

  闽侯县2018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2018年,闽侯县中小学、幼儿园共招考新任教师67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文件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闽侯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高层次人才报考者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8.本公告所列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8年3月24日前(含3月24日)取得,对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考生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本次招考职专、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教师,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条件(详见附件《闽侯县2018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3月18日至3月24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


  (二) 填报岗位: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高层次人才报名:闽侯一中、二中、四中、八中招聘高层次人才(硕士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和6所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23日,报名地点: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二楼203室),报名时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身份证(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张一寸彩照、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一份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招聘学科及人数见附件岗位信息表,其他招聘信息详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栏(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ygg/)《闽侯县2018年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四)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报名办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注册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闽侯县教育局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大专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如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未通过,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责任。要求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考岗位情况”栏中的“应聘考生岗位备注”中如实注明“本人尚未就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最高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原则上要求在2018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告知闽侯县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2986401,传真22986401)。否则,因变更电话号码无法联系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招考专业目录: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版)执行。专业条件设置为类别的,类别所列专业均符合专业报考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符合所列具体专业要求。


  三、考试办法、内容、时间


  (一)考试办法


  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采取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全省统一笔试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二)考试内容


  1.笔试:根据闽教师〔2017〕104号文件规定,笔试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进行。笔试内容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本次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音乐、美术、幼教学科还需进行技能测试。面试教材为相应学科教材。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4月15日。笔试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栏(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ygg/)另行通知。


  (四)面试资格审核


  1.参加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栏(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ygg/)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面试资格现场审核材料要求。(1)2018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②笔试准考证;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身份证;⑥户口簿。②-⑥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应届毕业生现在学学段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2)往届毕业生提交材料: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网打印);②笔试准考证;③毕业证书;④报到证(用人单位未签章);⑤就业推荐表;⑥就业协议书(填写姓名、高校盖章,用人单位未签章);⑦普通话等级证书;⑧教师资格证书;⑨身份证;⑩户口簿。②-⑩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已与民办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还须提交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函》。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1.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闽侯县政府网、闽侯教育信息网站公告栏上发布招考教师公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福州市人社局、教育局要求,组织开展报考工作。


  2.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采取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笔试参加福建省教育厅4月15日举行的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按照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全省统一招考的考生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的50%、面试成绩(百分制)的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聘用人选(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若岗位学科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百分制)、面试成绩应达80分(百分制)方可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员按照招考总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综合成绩和聘用人选的名单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栏上(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ygg/)公布。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栏(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ygg/)另行通知。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


  4.担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栏(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ygg/)另行通知),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D、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招聘工作认真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五、照顾政策与服务年限


  1.参加 “三支一扶”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并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100分制)基础上按省市规定予以加分。


  2.聘用的部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部属师范院校和985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10万元;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每人发给安家补助费5万元。服务期不足5年,如数退回安家补助费。


  3.今年招聘的67名教师,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足5年的需缴纳违约金壹万元。


  六、聘用办法


  1.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计7人直接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2.通过全省统一笔试招聘的60名高校毕业生为聘用制编外教师,其工资福利待遇与编内教师一致。聘用制编外教师一年合同期满后,按照考核办法统一参加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原则上按照90%的比例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县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591-2298640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闽侯县拟在全省统一招考平台第二轮补充招聘时招聘300名同工同酬编外合同教师,同工同酬编外合同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学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工同酬编外合同教师实行与编内教师一致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招聘对象、待遇、聘用程序以最终公告为准,招聘公告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公告》栏(http://minhou.fuzhou.gov.cn/xjwz/zwgk/jydt/jygg/)发布,敬请留意。)


  有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考生均可报考编外同工同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依据全省统一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面试,择优聘用。


  本公告由闽侯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附件下载:闽侯县2018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闽侯县教育局 闽侯县人社局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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