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上海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仲裁委员会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职责是依法仲裁发生于国际、国内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岗位:
1、办案管理,招聘人数:3名。
2、办案秘书,招聘人数:1名
3、行政管理,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岗位说明。详见附后。
(二)基本条件:
1、办案管理:
(1)2018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民商法专业;毕业时无法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3)大学英语六级426分以上;
(4)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记录。
2、办案秘书:
(1)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2)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无违法违纪记录;
(5)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应聘,但毕业时无法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6)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的,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计算截至日期2018年6月30日)。
3、行政管理:
(1)本科学历,行政类、信息类、档案类专业,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2)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无违法违纪记录;
(5)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6)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的,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计算截至日期2018年6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应聘者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海仲裁委员会网站浏览招聘公告,下载填写《上海仲裁委员会在编人员应聘登记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18年4月8日23:59。
2、资格审查
上海仲裁委员会将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对所有网上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学历学位证明(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一寸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发放准考证。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及事业单位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确定,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由上海仲裁委员会组织进行。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5、考察
由上海仲裁委员会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6、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仲裁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待遇;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确无住房条件的,可由单位提供至婚前的集体宿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2511318。
监督电话:22313931。
附件:报名表
上海仲裁委员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岗位说明(一)
职位名称: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案管理
工作项目:
1、办理仲裁程序工作;
2、承担理论与实务研究工作;
3、处理来信来访;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概述:
1、参与仲裁程序性工作,协调案件审理;
2、组织落实与仲裁法律制度、仲裁规则等相关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工作;
3、处理、接待案件处理过程中和处理后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听取仲裁当事人和仲裁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办意见。
工作标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工作,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
3、能够按时完成调研工作并形成有价值的工作报告。
4、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有办理结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报告。
所需知识和技能:
1、具有硕士学历,法学专业;
2、熟悉国内外仲裁法律制度、仲裁规则和办案细则以及仲裁部工作人员应知晓的法律法规及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3、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
4、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综合分析能力。
岗位说明(二)
职位名称: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案秘书
工作项目:
1、办理仲裁程序工作;
2、核校仲裁文书;
3、处理来信来访;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概述:
1、落实组庭、开庭、评议、裁决、反请求、鉴定、审价、管辖异议审查等仲裁程序性工作,联系当事人和仲裁员,协调案件审理;
2、协助仲裁庭作出仲裁文书,收集、整理、核校仲裁文书,提出拟办意见;
3、处理、接待案件处理过程中和处理后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听取仲裁当事人和仲裁员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拟办意见。
工作标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工作,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
3、按本会仲裁规则和办案细则规定的时限完成办案秘书的工作。
4、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有办理结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报告。
所需知识和技能:
1、具有本科学历,法学专业;
2、熟悉仲裁法律制度、仲裁规则、办案细则以及仲裁部工作人员应知晓的法律法规及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3、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岗位说明(三)
职位名称:上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行政管理
工作项目:
1、完成行政管理日常工作;
2、落实后勤服务相关工作;
3、协助来信来访和应急事件的处置;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概述:
1、协助部门领导完成日常事务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信息沟通、协调控制、检查总结以及奖励惩罚等方面的行政工作;
2、协助部门领导落实公物管理、文书资料管理、会议服务等后勤服务工作;
3、协助部门领导对来信来访和应急事件进行合理、妥善的处置。
工作标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工作,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
3、能够自觉进行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所需知识和技能:
1、具有本科学历;
2、熟悉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
3、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自动化软件;
4、工作积极主动,性格开朗,自律性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