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2018年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招聘公告(3人)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是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海南辖区内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工作。根据事业的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无不良记录;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热爱检验检疫事业;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5日后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招聘的岗位、职数、资格条件、工作地点及待遇等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招聘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165号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综合部东楼909室,邮编:570311;联系人:陈文慧;电话:0898-686816206。
3.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原件1份;
(3)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人个人简历1份和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考资格。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和考试安排将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公告,请报考者及时关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考试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计划招聘数与符合应聘条件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将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按照招聘岗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考试科目为笔试、现场操作和面试,分值比例分别为30%、40%、30%。请考生在参加考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1.笔试
(1)参加人员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西路165号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办公楼。
(3)笔试方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内容以招聘工作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
2.现场操作考试
(1)参加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和参加操作考试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操作考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第十名的,并列者同时进入操作考试范围。因考生放弃操作考试产生空额,视情况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一楼粘贴公布。
如出现计划招聘数与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10的职位,参加笔试者全部进入操作考试。
(2)时间和地点:笔试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实验室。
(3)现场操作考试方式、内容
按照招聘工作岗位“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考生根据考试内容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实际操作,主要考察考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3.面试
(1)参加人员范围:根据笔试和现场操作按比例折算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时笔试和现场操作考试汇总成绩和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一楼粘贴公布。
成绩出现并列第三名的,同时进入面试范围。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空额,视情况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时间和地点:操作考试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西路165号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会议室。
(3)面试为百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成绩汇总。
面试结束后,参加考试科目的成绩按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所有分数均依据“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粘贴公布。
(五)体检
体检时间为面试后第二天上午。根据最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若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的,视情况进行替补。
(七)公示
对确定的聘用人选,在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对拟聘用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三、其他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其聘用期间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事业编制人员。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1.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