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青岛市南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13人简章

来源: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 2018-03-19 10:30:58

  市南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简章


  为提高市南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街道公共法律工作站队伍建设,依据《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南组发〔2017〕7号) 及市南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南办发〔2017〕11号)的文件精神,市南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人数共13名,其中司法协理员岗位11名(含具有司法工作经验的5名);财会工作岗位2名(需具有财会工作经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具有青岛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不含集体户口),同等条件下市南区户口优先录用。


  (三)具有司法工作经验是指从事司法工作满五年者;具有财会工作经验是指工作满十年以上,且从事财会工作满两年者。


  (四)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司法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财会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五)报考司法协理员岗位的,需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财会工作岗位的,需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热爱法律服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5.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法


  此次招聘需经过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 21日-3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比例人数,延长1天报名时间至3月23日。


  2、报名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市场(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


  3、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他从业资格证书;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有司法和财会工作经验的人员需提交《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1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3)1份。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核全过程。


  (二)笔试


  资格考察合格的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题型以客观题为主。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题。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具有司法和财会工作经验者与其他面试人员分成A、B、C三组进行面试,分别录取。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A、B、C三组总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录取线,由高到低按录用计划等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若具有司法工作经验者名额录取不满,自动转为C组录取名额。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拟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与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咨询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4年,集中派遣至市南区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拟聘用人员总体报酬不低于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试用期内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1.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名、笔试、面试及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登陆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www.qdsn.gov.cn)查询。


  咨询电话:88729286


  附件下载:


  1、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doc


  2、专业工作年限证明.doc


  3、同意报考证明.doc


  市南区司法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