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230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19 13:22:31
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7、2018年师范类和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全面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面向2017、2018年师范类专业和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23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或所学专业为非师范类但具有教师资格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条件。
3.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大兴区社区学院(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4号)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与本人页的复印件;
4.2017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2018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6.2018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区村官办开具的证明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方式,由区教委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时间:2018年4月2日至4月4日上午8:30至下午4:30,其中4月2日为参加考核人员到应聘学校面试报到时间,4月3日、4月4日为面试试讲时间。
考核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调剂
根据招聘岗位人员招聘不足情况进行调剂。
(四)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比例: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
体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大兴区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参加体检环节之前,如出现个人放弃或资格不合格等情况,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1.公开招聘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区教委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公开招聘工作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联 系 人:王万东
咨询电话:81296347
附件:
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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