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南宁市政协办公厅招聘公告
南宁市政协办公厅2018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工作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政协办公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文职人员2名,从事技术行政辅助岗位工作。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2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专业:专业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自动化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3月30日下午5:30前。
2.报名地点和方式:到南宁市政协办公厅人事教育科(南宁市滨湖路50号A座2楼218号房),现场报名。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南宁市政协办公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履历、获奖励情况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4)小二寸免冠彩照3张。
联系电话:5530007
(二)资格审查(2018年4月2日—4月6日)
(三)综合技能测试(4月9日--4月13日)
招聘测试模式:由南宁市政协办公厅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测试人选。
2.技能测试。由办公厅组织测试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
(四)考核和体检(时间待定)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3:3:4),按考核人选与招聘职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4名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如比例达不到相应要求,由南宁市政协办公厅组织其他方式确定。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按1:1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南宁人才网和南宁市政协办公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试用、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聘用,报市编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办公厅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合同到期如仍需聘用的,按南人社发〔2013〕13号、南编办〔2013〕3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报批。
(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含个人应交纳社会保险部分,不含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部分)。
附件:南宁市政协办公厅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宁市政协办公厅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