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信阳光山县公安局招聘协勤人员20人公告
光山县公安局协勤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公开招聘20名光山县公安局协勤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户籍地在光山县的退伍战士、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男性15名,其中退伍战士7名(职位代码2018001)、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8名(职位代码2018002);
女性5名,均为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职位代码2018003)。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特殊标准和招录特警的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8日-3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截止时间为22日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
光山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退伍战士持退伍证、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蓝底照片5张进行报名,报名需填写统一印制的《光山县公安局协勤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中共党员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件,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共同签定审核合格意见。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3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点(光山县发投公司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考者在整个招聘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一致。
(七)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在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shan.gov.cn/)、《光山微视》微信平台进行发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25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可通过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shan.gov.cn/)查询。
四、体能测评、面试、体检
(职位代码2018001)和(职位代码2018002)二个职位因参加笔试人数不足造成空缺,二者招聘名额可相互调剂使用,调剂按参加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身高低于报考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进入体能测评环节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2018年3月29日下午2:30—5:30到光山县发投公司一楼大厅领取体能测评通知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可登陆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shan.gov.cn/)查询。
体能测评时间:2018年3月30日上午。
体能测评地点:见体能测评通知单
(二)面试
体能测评全部结束后,当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体能测评和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可通过光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shan.gov.cn/)查询。
面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因报名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体检
面试人员必须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和招录公安特警的有关规定。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优先,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河南圆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以政府购买服务审批表为准)。
七、岗前培训
招聘协勤人员上岗前,进行封闭式集训。集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八、管理使用
(一)本次招聘协勤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人员聘用后由河南圆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光山县公安局,由公安局统一管理使用。
(二)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九、待遇保障
(一)个人薪酬:每人1600元/月。
(二)三险:每人640元/月(含个人、单位应缴养老保险28%、医疗保险10%、工伤保险2%)。
(三)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政策由光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
咨询电话: 0376—8565928、8565313(县公安局政治处)
0376— 8758818(圆方鑫源公司)
附件下载:
光山县公安局
光山圆方鑫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