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绍兴嵊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50人公告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 2018-03-21 09:34:10
  2018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改善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素质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嵊州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5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3月20日至2000年3月2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2018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市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3月29日。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作报名无效。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18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按照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zrlsb306@163.com)(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填写相关内容,并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二)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与招聘公告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初审情况由各招聘单位进行回复,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拟进入考试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可视情况增加一轮初试环节,初试形式另行确定,根据初试成绩择优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将在相应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


  (一)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本次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我市有关人才优惠政策。


  (四)聘用人员工作满2年,经考核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选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五)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对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2018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七)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嵊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zzj.gov.cn)全程发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


  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0575-83032371


  政策咨询电话: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5-83012235、0575-8322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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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8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xls


  2.2018年嵊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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