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铜仁石阡县龙井乡招聘方案

来源:石阡县人民政府网 2018-03-21 14:23:07

  2018年贵州铜仁石阡县龙井乡招聘方案


  根据2018年度工作需要,经龙井仡佬族侗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为认真抓好次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李晓丹(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唐友斌(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罗强(乡纪委书记)


  梁剑锋(乡政法委书记)


  谭融(乡组织委员)


  蒲兴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满家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罗彪(石阡县财政局龙井分局局长)


  成员:方学飞(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郭锐(乡监察室负责人)


  罗晓锋(乡人社中心主任)


  吴权友(乡人社中心工作员)


  何珺(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滕娅(乡人社中心协管员)


  欧阳慧(乡人社中心协管员)


  田兰(乡人社中心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人社中心,蒲兴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吴权友、滕娅、欧阳慧、田兰四位同志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局审核把关。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龙井仡佬族侗族乡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5、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3)失去土地农转非的(以当地村委会、人民政府证明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龙井乡人社中心,咨询电话0856-7970013。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报名人数超过2人,按面试成绩高低,取前2名予以聘用。报名人数2人或达不到2人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1、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我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2、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九、面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龙井仡佬族侗族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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