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凉山州雷波县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人员7人简章

来源:西昌市人力资源网 2018-03-22 15:07:56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代雷波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雷波县人民法院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7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xcjob.gov.cn及西昌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


  雷波县人民法院本次共招聘派遣制书记员7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2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者优先。书写字迹工整,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速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为了方便广大考生采用西昌市和雷波县同时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4月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三)现场报名地点:


  1、西昌人力资源市场(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三楼代理部)


  2、雷波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雷波县锦城镇新街27号)。


  (四)现场报名手续和要求


  1、报考者报名,在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xcjob.gov.cn)发布的简章末尾处下载《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或到现场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一份,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毕业证、相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公告。


  四、速录测试准考证领取


  考生需参加速录测试,请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领取速录测试准考证。


  (一)时间:2018年4月8日下午15:00—17:00


  (二)地点:雷波县人民法院九楼会议室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速录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雷波县人民法院全权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速录测试


  速录测试采用计算机速录方式进行。计算机速录总分100分,速录测试仅为进入面试的达标性测试,速录成绩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速录测试结束后,根据参考人员的速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速录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8年4月9日(面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常规方式进行,即主考官和应试者面对面,以问答形式为主的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速录测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到雷波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面试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考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和人才市场公示栏公布。


  6、笔试、面试结束后


  总成绩以成绩折算后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以计算机速录成绩的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管理,最低合同期限2年。


  (三)雷波县人民法院派遣制人员每人每月劳动报酬为2000元(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在外)。


  七、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两证的领取都需凭本人身份证。且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每一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笔试与面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公示均在西昌人力资源网、微信公众号、人才市场公示栏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代理部) 0834-6966012、6966011


  雷波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0834-8826555


  八、本公告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资格审查表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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