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新余市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评审人员4人公告

来源:新余人才网 2018-03-22 16:12:16

  2018年新余市财政局公开招聘编外评审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购买评审服务”工作,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监督职能,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评审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政府投资工程预(结)算评审岗位4人;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身体残疾、缺陷,无重大疾病;


  (3)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①招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取得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者招聘年龄可放宽为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②熟悉电脑,能熟练操作工程计价及算量软件;


  ③需3年及以上造价咨询工作经验;


  ④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者优先;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近5年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工程造价咨询及相关专业的文章者优先;兼有2年及以上从事土木工程、市政园林、公路、水利、电力等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方面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原则


  1、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专业技术知识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它不适合从事工程预(结)算评审工作的。


  四、待遇


  按照财政投资评审聘用人员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22日—4月13日(下午17点截止)


  报名审查地点:江西赣中人才市场(城北竹山路318号)。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13日下午2点30分-5点30分,到江西赣中人才市场(城北竹山路318号)领取。


  报名审查资料: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造价员(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个人1寸免冠彩照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


  (2)造价咨询及其它兼有工作的单位证明(加盖公章)、证明人及联系电话。


  (3)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专业文章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咨询:0790—6443870


  2、考试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按岗位数与报考人员数之比至少达到1:3,确定开考。如报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确定招聘人数后开考。本次考试有三个环节,分别为电脑技能测试、笔试、面试。


  (1)电脑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建设工程算量、定额套价、总价等综合性考核(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计价及算量软件)。


  时间和地点:2018年4月14日上午9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2)笔试


  笔试内容:建设工程计价及算量相关知识。


  时间和地点:2018年4月14日下午3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3)面试


  根据电脑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同时入选) 。


  ①面试形式:专业题面试,了解考生分析、判断、沟通、专业技术能力等。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计分办法


  电脑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计分总成绩=电脑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4、体检与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按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如均无上述经历者,则以近5年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工程造价咨询及相关专业的文章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如也均无上述经历者,则以有2年及以上从事土木工程、市政园林、公路、水利、电力等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方面工作经验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如也均无上述经历者,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列入考察对象。


  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和考察后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征得考生本人意愿予以递补。


  5、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余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


  6、聘用与管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评定,期限三个月,试用期内拿试用期月工资 3500/元,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市财政局按余办字〔2014〕34号文件及有关要求,与市赣中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它


  1.应聘者需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2.应聘者在考试期间发生舞弊现象,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本公告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0-6442473 、13879016799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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