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宜春学院招录硕士研究生人员37人公告

来源: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22 16:27:21

  宜春学院2018年招录硕士研究生人员公告


  宜春学院是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2018年公开向社会招录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来充实教职工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


  备注:上述岗位要求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均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岗位上注明年龄要求按岗位要求);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报名时间是2018年3月16日--2018年4月6日,应聘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在2018年4月6日下午5点之前发送至ycxyrsk@163.com,邮件主题是:“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毕业学校+毕业专业+考生姓名”,咨询电话:0795-3202690。


  ①《宜春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及获奖情况等);


  ③各类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⑤中共党员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接收简历后,将根据岗位要求或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取消或暂停该岗位招聘计划(学工处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按性别区分,如某一性别报考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未达到1:3时,则将多出计划调剂给另一性别)。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8年4月10在宜春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http://rsc.ycu.jx.cn/),不逐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请及时上网查询,并于2018年4月13日下午5点前通过发邮件至ycxyrsk@163.com进行确认(邮件主题为“招聘部门+招聘岗位名称+毕业学校+姓名+确定来校参加考试”)。


  3.现场确认:报考辅导员岗位和坐班制专技岗的4月14日上午7:30至8:30到人事处人事科(校本部办公楼218室)进行现场确认,主要对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进行审核,请应聘者带好上述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相关的证明或就业推荐表,中共党员报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教学科研岗和实验技术岗的现场确认时间另定。


  三、考核办法


  1.教学科研岗(含实验技术岗)采取试讲(实验技术岗考核操作)+面试进行考核,若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10,先进行专业知识初试(笔试),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试讲和面试人选,否则全部参加试讲和面试;各岗位的是否初试及具体面试时间将与初审资格通过名单一并公示。试讲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都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用。按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2.坐班制专技岗和辅导员岗位先进行基本素质能力笔试,笔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上午9:00-11:00,采取闭卷百分制方式,笔试内容参考江西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复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在2017年4月14日下午6:00之前在宜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和相关知识(留学生辅导员岗须加试英语口语),面试(含加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用。按笔试成绩的30%、复试成绩的70%(须加试口语的岗位,面试成绩的50%、加试成绩的20%)计算总成绩。


  四、录用、待遇


  1.考核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通过指定医院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2.上述招聘岗位均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个人档案存于宜春市人才流动中心保管;工资福利待遇按同类岗位和级别的在编人员同工同酬标准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待遇(五险一金)。政府相关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录用人员进校后五年内一般不能申请岗位调整。


  附件下载:


  1.招录人数和条件


  2.宜春学院2018年公开招录硕士研究生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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