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335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23 09:26:10
  2018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丰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五)根据生源不同,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北京生源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正常参加2018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非京生源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能正常参加2018年度就业派遣;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通过;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同上);在校学习期间为全脱产,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符合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非京生源不包括出国留学人员、不包括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
 
  (六)需持有与报考单位等级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证明要求同前);
 
  (七)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2018年3月27日9:00-2018年3月30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haopin.ftedu.cn)进行网上报名。3月30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 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务必把握好报名时间。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初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确保个人填报信息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并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请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携带《报名表》。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地点为丰台社区学院(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初试环节。请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证明要求同前),或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毕业时能够获得学校统一发放的教师资格证书);
 
  6. 北京生源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
 
  7. 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初试(笔试)和公示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审核通过确认单,并签字。请应聘人员于4月10日至12日从报名系统(http://zhaopin.ftedu.cn)中打印准考证。初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能力,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初试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要求详见准考证,逾期不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初试成绩于考试后10日内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bj.bjft.gov.cn/)公布。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初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复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和公示
 
  复试于5月初分两个阶段进行,先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后进行面试,专业知识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面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复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占40%和复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将于复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bj.bjft.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岗位聘用相关手续。
 
  教委咨询电话: 63833981、63895180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63811026(区教委)
 
  63258398(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
 
  1、2018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丰台社区学院地址图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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