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咸宁市通山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2018年咸宁市通山县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主持人3名公告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我县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播音主持人3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18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法律、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通山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四)报名材料:
1、《通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证明;
5、2018年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五)报名要求:
1、报名年龄按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26、2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试镜、面试和笔试使用同一张准考证进场,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六、考试
(一)、 考试采用试镜、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试镜:每名考生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现场录制2分钟视频,由评委对考生形象、气质、普通话等水平进行量化打分,以75分为达标线,试镜未达标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个考试程序。达标线以上进入面试人数以试镜成绩排名控制在1:6以内。如试镜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1:3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试镜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人事考试院负责电话通知考生。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评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面试当天,如有考生放弃面试,导致面试人数与计划数只有1: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县人事考试院负责电话通知考生。
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当天,如有考生放弃笔试,导致笔试人数与计划数只有1:1的,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同一场笔试、同一类别试题所有考生的笔试平均分及以上(电视台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时间是同一天),方可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
试镜、面试与笔试均按百分制量化。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试镜成绩×4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20%。
(四)出现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1.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符合岗位表中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3.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考试其他事项
1、试镜时间: 2018年4月28日(电话通知)。
2、面试时间:2018年4月29日(电话通知)。
3、笔试时间:2018年5月5日上午(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通山县(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5、注意事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以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联系电话:0715-2880079,时间:上午8:30至11:30。
七、资格复审
笔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届时由县人事考试院电话通知。弃权考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一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个人诚信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作为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体检与考核中如有放弃或不合格者,经招聘工作小组和用人单位商定同意,可以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通山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制发聘用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十、招聘工作纪律
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举报电话:0715-2889769 0715-288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