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湘西保靖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来源:保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03-23 10:51:58

  保靖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保靖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保靖县常住户籍;


  2、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即1998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1日出生);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应聘处突队员的复退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高女性155cm以上、男性165cm以上(应聘处突队员的需170 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30%;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口吃、残疾、色盲、传染病等;


  7、服从公安机关管理,服从工作岗位安排与调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处罚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卖淫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含编外用工开除、辞退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1、文职类(19人):


  岗位一:户籍协管员6人(性别不限)


  职    责:协助户籍信息的采集、录入等。


  工作岗位:阳朝派出所1人,长潭河派出所1人,水田派出所1人,复兴派出所1人,清水坪派出所1人,魏竹路派出所1人


  岗位二:微机操作员1人(限男性)


  职   责:协助证照办理、计算机维护等。


  工作岗位: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


  岗位三:技术协管员2人(限男性)


  职    责:协助开展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工作岗位:刑事侦察大队


  岗位四:110接线员2人(限女性)


  职    责: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电话接听、夜班值守等。


  工作岗位:指挥情报中心


  岗位五:内勤协管员2人(性别不限)


  职    责:协助文字写作、电子表格制作等。


  工作岗位:指挥情报中心1人、政工室1人


  岗位六:交通协管员6人(具体条件由交管大队另行设置)


  职    责:协助道路交通管理等。


  工作岗位:交通管理大队


  2、勤务类(19人):


  岗位一:治安协管员11人(限男性)


  职   责:协助开展治安巡逻、看管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等。


  工作岗位:清水坪派出所2人,魏竹路派出所1人,毛沟派出所1人,吕洞山派出所1人,阳朝派出所1人,水田派出所1人,普戎派出所1人,治安管理大队1人,拘留所1人,看守所1人


  岗位二:处突队员8人(限男性)


  职    责: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安全保卫、处置突发性事件等。


  工作岗位:指挥情报中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报名、测试、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3月29日


  2、报名地点:保靖县公安局七楼政工室、办公室


  3、所需资料:


  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②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③其他: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写《招聘辅警报名表》。


  4、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测试


  测试包括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能锻炼标准》);文职类面试时还需进行计算机操作和文字写作的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付)。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察政审。


  (五)聘用


  根据测试、体检、政审结果,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743-7718425)。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作出明确结论。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聘用后由保靖县公安局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予以聘用,与保靖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三年)。工资待遇参照辅警薪酬标准相关文件具体核定(包括:基础工资约2000元/月+绩效奖金约500元/月),按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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