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舟山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70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引进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专业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舟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择优招聘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对象
共有43家单位计划招聘70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招聘对象为全国“双一流”高校的毕业生,其中本科学历毕业生仅限于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双一流”目录详见附件2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9.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8年3月22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zsrls.zhoushan.gov.cn)及有关网站发布。其中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全程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2018年3月22日15:00起,应聘人员可登陆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舟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专栏”网上报名,其中石化专场岗位网上报名截止到3月31日上午10点,港航专场岗位网上报名截止到3月31日上午10点,杭州专场岗位网上报名截止到4月12日上午10点,舟山专场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3日17:00。用人单位将及时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也可在投递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并再次投递。舟山广播电视总台电视主播、广播主持人岗位需提前报送视频音频作品,具体方式详见附件3。
(2)现场报名:根据岗位专业和网上报名情况到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推介,并组织现场报名。通过网上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具体详见考试通知;没有在网上报名的考生,也可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其中石化专场岗位暂定于2018年4月1日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现场面试,港航专场岗位暂定于2018年4月1、2日分别在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现场面试。杭州专场、舟山专场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栏通知。
3.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0倍及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经筛选后按1:5进入面试环节。
4.体检考察
考试环节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4月至5月下旬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专栏”分批公布。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考察环节如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各用人单位按规定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舟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专栏”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时间后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咨询电话
(1)岗位及专业信息请咨询各用人单位。
(2)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80-2281566,2281571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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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舟山市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双一流目录.doc
附件4:现场报名表.doc
附件5:舟山简介.docx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