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祁阳县事业单位招聘247人公告
祁阳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67个职位,共2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卫计委系统198名:人民医院67名、中医院26名、妇幼保健院17名、镇卫生院82名、镇卫计办6名;
2.统计局电子计算站1名;
3.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6名;
4.人防办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名;
5.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1名;
6. 审计局审计基层工作室6名;
7.水利局文家冲水库管理所1名;
8.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管理所2名;
9.安监局经开区安监分局2名;
10.科经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名;
11.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1名;
12.党校1名;
13.宣传部舆情研究中心5名;
14.住建局建筑规划设计院3名;
15.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17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http://rsj.qy.gov.cn)。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报考的行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祁阳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认定。
4.不得报考的情形:本县在编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组织或参与过非法组织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程序,因考生不按程序导致报名不成功者由考生自己负责。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日上午9:00至4月9日下午17:00。报名入口: http://www.zrpta.com
咨询电话:0746-3216393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职位选择与修改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46-3216393。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4.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5.网上交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交费。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6.网上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者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笔试后资格初审时提交)。
7.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笔试
采用百分制,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1.笔试内容
①卫计委系统:职位代码8、9、10、11、12、37的职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其它各职位均考《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医学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
②报考统计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人防办、人社局、审计局、水利局、安监局、科经委、林业局、宣传部、住建局、司法局下属各单位及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管理所、党校各职位均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至5月20日,各职位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上午9:30—11:30考《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30—16:30考《医学基础知识》或《申论》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
各职位按计划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比例开考(其中卫计委系统职位代码为33、34、35、36的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上级人社部门重新核准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地点: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共同负责,地点设:县人社局培训楼(县城金盆西路188号),时间为2018年6月4至6日。
2.资格初审对象: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各职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初审对象。
3.资格初审的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普高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对照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查验证件、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初审不合格,资格审查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我县人事招聘考试违纪处理。
5.资格初审对象递补:资格初审时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若笔试总成绩和《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皆相同的末位入围人员,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四)面试
各职位均实行面试,采用百分制。
1.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另行公布确定。
2.面试对象:为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3.面试方式:报考卫计委系统(除职位代码8、9、10、11、12、37的职位外)医卫职位采取问答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卫计委系统职位代码8、9、10、11、12、37的职位以及其它单位各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少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4.成绩合成与排名
除卫计委系统护理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它各职位均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各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五)报考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递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各职位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邀请县人大、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对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人员,各环节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一次。
(九)聘用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考卫计委系统乡镇卫生院及卫计办职位的考生,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单位提出的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名单一并公布),享有优先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的权利。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须在2018年9月底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入围资格复查后,自动放弃资格复查、体检、考核及聘用的,2年内不得参加祁阳县组织的人事招聘考试。
附件:1、祁阳县2018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祁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