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商洛商南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类本科生40人公告
来源:商南县人民政府
2018-03-26 13:23:14
商南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生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根据商洛市人社局、卫计局《关于上报2018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商政人社函[2018]42号)的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生,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事业单位用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实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增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技术力量,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
2018年已经上报拟招聘计划40名,其中:
1、县级医院招聘人员20名。其中县医院10名、县中医院5名、妇幼保健院5名(招聘专业、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
2、镇(办)卫生院招聘人员20名(招聘专业、名额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
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镇(办)卫生院。
四、招聘条件
1、获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往届生、应届生。已参加事业单位招考、人才振兴计划、助学金计划等已被人社部门正式录用的人员,不在此列。
2、户口为商南籍生源。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卫生事业,乐于扎根基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未受过刑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无医疗事故和非法行医记录。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广播电视台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①基本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相关证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提供在县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合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要如实填写《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求职个人登记表》。每名报考人员只限1个岗位,按岗位招聘。
2、资格审查考核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聘用造成岗位缺额的,按报名人员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4、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如有异议或有举报者,根据提供的线索及时予以落实,该取消资格的予以取消。
5、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履行报到手续,签订定向招聘服务协议书、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后签订《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服务协议书》。
2、受聘人员自聘用之日5年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5年内未能考取相应执业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予以解聘。
七、工作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在招聘过程中,要加强与省内外普通高校的沟通联系,积极组织用人单位参加省市及高校举办的各类招聘会,同毕业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实行无缝对接,最大限度争取医学类本科大专往届、应届生应聘签约。
2、应聘人员要根据招录条件如实提供各种有效证件,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如发现提供假冒证件等不法行为要取消招聘资格。
3、这次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阳光作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1、2018年定向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求职个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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