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外聘人员简章
为切实提高财政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现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5名。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18-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岁),身体健康,热爱财政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
(三)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中共党员、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健康状况良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件,被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7年的。
二、招聘人数和分类
此次共招聘5人,其中:工程造价类专业技术人员2名,财务会计类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3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16楼财政局1611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同时提供;
(2)本人详细简历1份;
(3)《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相片1张);
(二)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试。
2 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笔试邀请城区纪检监察委、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
3、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出题,面试邀请城区纪检监察委、城区人社局指导开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三)考察:依照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5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分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如有不通过者从高分依次替补。
(四)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五)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批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聘用期间薪酬待遇
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月工资2900元/月、中级职称月工资3200元/月、高级职称月工资3400元/月;无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行政辅助岗位235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如城区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财政局;如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可登录青秀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网址:
联系人:曾玉兰 罗雪晶 电话:5826225/5826969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