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农垦建三江信息港 2018-03-26 14:52:39

  2018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3人公告


  建三江人民医院为加强急诊急救工作,保证急诊科工作的正常运转,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诊科医生3人,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从业禁忌症;


  3、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临床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师执业考试成绩合格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实名的方式加543720865(建三江人民医院招聘群)QQ群,并在QQ群共享中下载《建三江人民医院社会化用工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jsjzhuna@163.com信箱中。相关考务通知将通过QQ群的方式通知,请各考生注意查收(相关通知内容以QQ群管理员朱娜为准)。虚报、谎报以及扰乱正常考务秩序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09日16时。


  3、报名联系电话:0454-5802985,联系人:朱娜。


  (二)资格审核及报岗


  1、资格审核及报岗时间: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8:00至16:00时。


  2、资格审核及报岗地点:建三江管局人社局203室。


  3、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及所提供学历的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医师执业考试成绩单或执业医师证书(资格证、注册证)、相关职称资格证书;


  (3)有效身份证;


  (4)近期免冠蓝色背景正规一寸照片2张;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建三江户籍报名人员提供);


  (三)考试考核


  1、考试: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为演讲和专业知识问答,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职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加5分,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加10分;


  (2)学历:本科学历加3分。


  (3)建三江户籍加3分(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4)复转军人加2 分(需提交军人转业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中共党员加2分(需提交原单位党委或所在支部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加分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演讲(要求脱稿)及专业答题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40%折合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2018年4月11日下午(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四)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和建三江人民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人员,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1600元/月执行。


  2、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社会化用工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本公告由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人民医院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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