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尉犁县事业岗位招聘公告
2018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尉犁县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4日至2000年3月24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8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户籍不限;
2、在尉犁县服务满8个月以上(含8个月)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1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13、现役军人;
14、在职的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及辞职不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15、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8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4日——4月5日(每天10:00-13:00,16:00-18:30以上为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汉语水平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尉犁县社保局二楼服务大厅报名。(2018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6日上午12:00
地点: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7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说明:《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3、笔试试题采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题。
4、笔试加分
报考180104职位考生从事电子商务工作满半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
5、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4月8日 在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考生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所报考的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1)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要求在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在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可提出复检要求。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附件3)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体检时间:2018年4月12日,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生须填写《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详见附件4)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尉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限额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编外聘用人员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县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及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原因)发生变化的,将通过公告、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尉犁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96-4026981
尉犁县监察局监督电话:0996-4022107
尉犁县人民政府网址: http://www.yuli.gov.cn/
附件:
1、《2018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8年尉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