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赣州市总工会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39人公告
赣州市总工会关于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市总工会改革部署要求,加强工会工作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现予公告。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共计39名,其中一类16名、二类23名(具体见附件:赣州市总工会招聘2018年工会工作协理员职位表)。
协理员待遇按照《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部署要求,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勇于创新,善于实践,乐于奉献。
2、具备无纸化办公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能适应加夜班及值班等工作需要。
4、应聘第一类协理员(有工会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2月28日后出生),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第二类协理员(后备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2月28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会工作经验的优先)。
5、聘用后需在所报考职位服务满2年;
6、其他条件参照市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条件执行。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4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各相关县(市、区)总工会组织部人事部门电话(附后)。
2、报名地点: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各县(市、区)总工会组织人事部门(附后)。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赣州市工会工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4、招聘岗位类别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比例,否则取消或调减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由市总工会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份、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考选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参加考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会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和综合分析、公文写作能力等。
2、笔试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负责具体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在市总工会确定后,由各相关县(市、区)总工会负责通知考生。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由市总工会组织(分区域实施,具体方案另行下发)。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时,如考生临时缺考,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3,但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入闱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政审考察环节。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
(五)政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1、政审考察。按1:2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分别由市总工会及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遵纪守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等额顺延递补。各县(市、区)总工会考察完毕后,召开会议,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取的原则(市总工会招聘二类岗,计算机类专业者优先),按1:1比例提出体检对象,与政审考察报告一并书面上报市总工会。
2、体检。体检工作分别由市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总工会按照“谁聘用、谁组织”的原则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赣州市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综合考生总成绩和政审情况确定递补。
3、确定拟聘用对象。各县(市、区)总工会根据政审考察、体检情况,按1:1比例研究确定拟录用对象,书面上报市总工会。
4、公示。市总工会对拟聘用对象,在赣州工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各县(市、区)总工会提出聘用报告,经市总工会研究确定后,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试用、聘用手续。若经考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则视为放弃考选资格,该空缺职位,则综合考生总成绩和政审情况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三、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的,可向市总工会反映,举报电话:0797-8226005。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通报人事劳动部门。
附件下载:
赣州市总工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