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自贡市属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14人公告

来源: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27 09:57:17

  关于2018年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考对象。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2018年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请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站(www.zgrsks.com.cn),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附件2)的各项内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当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缴纳面试费,考生在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费,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地址咨询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职称、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四、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及成绩


  面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2018年4月下旬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内容及命题。面试总成绩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及专业知识等。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选,主要对考生进行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考生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核招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中心(联系人:李润军,联系电话:0813—2204888)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人:罗桂英,联系电话:0813—8112356)


  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万愿,联系电话:0813—2200725)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陈杼,联系电话:0813—8204094)


  市园林局(联系人:吴悠,联系电话:0813—2602026)


  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联系人:王育容,联系电话:0813—8117867)


  市经济作物站(联系人:童龙炜,联系电话:0813—8102472)


  市农机管理站(联系人:符刚,联系电话:0813—8221503)


  市植物检疫站(联系人:李志刚,联系电话:0813—8102623)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胡娜,联系电话:18980221679)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系人:邹同静,联系电话:0813—2400310)


  市地震监测中心(联系人:傅喻,联系电话:0813—8205896)


  市乡镇专职规划员管理中心(联系人:张斌杨、金秋,联系电话:0813—260868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13-2309563


  (二)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13-8115618


  附件下载:


  1. 2018年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2.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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