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关于2018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内容详见《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
1、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干部。
2、驻村第一书记可以参加考调,但考调后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至任期结束。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4月22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爱岗敬业。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事业人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报考者需本人到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组织人事科报名(西昌市北街老统部巷28号),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22日—2018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需携带材料
(1)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2份,贴照片;
(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如教师资格证书、工作岗位、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转正定级表》、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报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5)本人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带电子版照片);
(6)面试入围人员须在面试前要求的时间内提交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参加公开考调的手续原件。
(7)根据考调岗位要求还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全过程。凉山州民干校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5、联系方式:考调人员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凉山州民干校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科目:所报考岗位相关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缩减或取消该考调岗位。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在凉山州民干校公告栏及网站公示。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考调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但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即取消应聘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4名考察人选(其中差额1名),由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试用
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单位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六)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考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考调要求,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凉山州民干校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送组织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有关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及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学校网站发布,各阶段成绩、考察、体检、公示等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及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网公布(公示)。
4、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需要递补的只递补一次。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3284871
监督电话: 0834-3283591
附件下载:
1、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