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理工大学第二批招聘21人公告(硕士岗位)

来源:天津理工大学 2018-03-27 17:25:39

  天津理工大学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方案(硕士岗位)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理工大学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60.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21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2个。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青2人、国家优青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1人及各类省部级人才90余人。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理工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及天津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2018年天津理工大学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附表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对象


  (一)硕士教师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须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全日制学习,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不含专升本)。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应聘者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其他特别优秀或紧缺岗位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其他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二)辅导员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须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全日制学习,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士(不含专升本),30周岁及以下。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方式


  1.硕士教师岗位


  硕士教师岗位,自本招聘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学校将根据主管部门批复的用人指标及学校岗位需求紧缺程度公布开考岗位。各岗位报名开始时间以天津理工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hr.tjut.edu.cn/zpsys/)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应聘硕士教师岗位人员可通过天津理工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hr.tjut.edu.cn/zpsys/),按相应要求注册、报名,并以附件形式提交个人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和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等材料;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及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的扫描件;


  ③主要完成的研究项目及重要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排名)、项目来源和经费,以及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及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通用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他引次数,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⑤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2.辅导员岗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委托权威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具体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以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及天津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资格审查


  1.硕士教师岗位。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直接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3:1时,学校会取消该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2.辅导员岗位。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3:1时,学校将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笔试


  1.硕士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及天津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通知。


  2.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及天津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面试


  1.硕士教师岗位。面试主要采用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由各用人部门测评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天津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及天津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通知。


  2.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天津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通知。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六)考察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对人选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道德品质、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后六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215186


  监督电话:监察室022-60216276


  附件下载:天津理工大学2018年第二批招聘计划(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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