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专业化工作人员70人简章

来源: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03-28 09:30:13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化工作人员简章


  国家级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山东半岛北部,渤海莱州湾南岸,是国家“蓝黄”战略核心支撑区、环渤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是潍坊市加速蓝色跨越全力打造的全市思想解放区、改革先行区、发展标杆区。


  根据滨海区正在推进的机构“大部制”、人员“双轨制”、KPI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改革等体制机制改革发展需要,按照全员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一批专业化人才。简章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共选聘70人。(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以及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简章要求的资格证书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7.滨海区管委会内短期用工人员、公益性岗位、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等可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4.滨海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已聘任人员不得报考,滨海区内未改革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9:00—4月2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3月30日9:00—4月3日17:00


  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应聘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准考证打印时间将通过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及证件:①《潍坊滨海区2018年公开选聘专业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1份,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3月26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其中文秘岗位单独命题。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选聘工作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适应能力,考察应聘者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滨海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薪酬待遇


  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薪酬待遇按照《滨海区绩效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


  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中文域名:潍坊?滨海)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www.wfrsks.com


  www.wfbinhai.gov.cn


  报名咨询电话:0536-7570056、5331678(正常工作时间)。


  附件下载: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