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襄阳市一中等四所市直高中教师招聘43人公告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28 09:46:10

  2018年襄阳市一中等四所市直高中招聘43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增人计划的通知》(襄机编办[2018 ]2号)、《2018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襄阳市教育局组织襄阳市一中等四所高中专项公开招聘4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2018年度襄阳市一中等四所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学校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985”“211” 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3、取得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报名时必须提供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若因相关证件未发放而无法提供的,要确保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2018年8月31日还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领取准考证均在各招聘单位现场进行。


  (二)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3月27日8∶30至4月4日18∶00期间到各招聘学校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


  3、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向招聘学校提出应聘申请,自行通过市教育局、招聘学校网站下载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填写完整后交各招聘学校。


  各报名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1)是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张1寸彩色照片及教师资格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2)是往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3张一寸彩色照片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三)查询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


  各招聘学校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审查合格的,缴费后由招聘学校为报名人员发放由市教育局统一制作的笔试准考证。招聘时每人限报其中一个学校一个岗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测试与报考学科岗位相关的教学专业知识以及教科研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4、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或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公告时间要求到襄阳市教育局人事科(襄阳市襄城区运动路93号5楼1507房间)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未按公告要求按时申请加分的,视为放弃加分。


  5、笔试成绩在襄阳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只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免笔试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资格复审公告由市教育局在市教育局、招聘学校网站发布。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学校和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把关,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招聘学校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负责通知。


  3、面试开始前,襄阳市教育局在本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教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说课、讲课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襄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yjyw.org)


  五、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招聘学校对在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由市教育局分别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及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学校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


  七、联系电话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市人社局指导监督、市


  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710-3518025;


  市一中:余老师13871770158


  市三中:彭老师13972213589


  市四中:李老师18972095732


  市五中:杨老师18972209476


  监督电话:0710-3511115,0710-3607160。


  附件:1、《2018年襄阳市直部分高中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襄阳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6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