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襄阳市樊城区教师招聘公告
2018年度襄阳市樊城区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 [2018]3号)和樊城区《关于2018年度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樊机编[2017]62号)文件要求,樊城区教育局下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拟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8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总体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我区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师工作的网上报名、初审、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等环节与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同网同时进行,笔试后续工作安排按本公告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2018年樊城区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新机制)教师18名:小学语文教师9名(教学点4名),小学数学教师6名(教学点3名),小学英语教师3名(教学点2名)。具体学段学科情况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2、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教师资格证: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三)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可以报考,但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进行审核。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进行审核。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方式、时间安排均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的公告要求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考生报名时分学段分学科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凡提供虚假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的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3、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最迟于笔试开考前两天到樊城区教育局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科目及笔试形式
(一)笔试科目、时间。请仔细查阅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公告。
(二)笔试地点。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要求为准。
(三)笔试形式和内容范围。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公告为准。
(四)笔试成绩。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个人成绩,登录樊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fc.gov.cn/)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成绩。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学段学科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经用人单位要求,主管部门同意,区人社局批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2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樊城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3张等资料。
2、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推荐表,学校出具的能够获得毕业证书的证明(一定不要有假设关系的证明)等资料。
3、港、澳、台学习和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
(四)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请登陆樊城区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七、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方法与2018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方法一致。
综合成绩通过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c.gov.cn/)发布。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樊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2、根据1:1体检比例,有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区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樊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试成绩,由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区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选岗。区教育局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
2、公示和聘用。樊城区人社局、樊城区教育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c.gov.cn/)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区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710-3818443(樊城区教育局人事科)。
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樊城区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