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荆门东宝区教师招聘公告
东宝区2018年度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省编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18]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东宝区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18年度东宝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8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新机制招聘公告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二、招聘条件
(一)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东宝区教育系统现在编教职工,不得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网上报名:全省发布招聘公告后,与新机制教师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区”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区,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二) 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与新机制教师同时组织笔试。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
(三)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3、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由东宝区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东宝区教育局注明事由,经复审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拒绝签字的,予以注明)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4、总成绩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东宝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jmdbq.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审批聘用
1、东宝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具体岗位确定后,东宝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填写《新聘用教师审批表》,报荆门市教育局审核后,经荆门市人社局审核同意,下达聘用通知并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备案。新聘用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
四、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0724—2334807
投诉举报电话:0724—2344085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