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来源: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03-28 11:43:05

  2018年药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始建于1941年7月,前身系南京中央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即“成都公立医院”,1950年2月更名为“川西医院”,1952年10月更名为“四川省人民医院”。1954年人财一分为二,成立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四川省人民医院。首任院长戚寿南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博士、心脏内科专家、心电图创始人之一。现任院长徐俊波,党委书记张孝轩。我院药事管理工作在全省处于优秀行列,并于2013年5月成都市卫生计生委将我院设置为成都市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


  2016年8月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我院为四川省首批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川卫办发[2016]189号)。我院采用与四川省骨科医院联合培养的模式,在药品供应、调剂、临床药学、医院制剂和药品检验等方面开展规范化培训。目前基地已招收了两届学员,已结业的2016级规培学员在全省结业考试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根据省卫计委要求,现面向全省公开招收药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欢迎各药学毕业生、各单位选派药师报名参加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


  一、招收对象


  1、应届毕业生:2018年应届药学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往届毕业生:(2015-2017届)药学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药师(士)资格证书者优先;


  3、委培学员:单位送培学员请送培单位直接与培训基地办公室联系。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8日——2018年4月22日17:00时止。


  三、招收录取程序


  1、 报名:填写报名表发送至邮箱syyysgp@163.com(报名表请见招生简章附件一)。


  2、 资格审查:


  报名学员需将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鲜章的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药师资格证(获得者提供)、英语四六级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纸质版、个人简历于2018年4月24日递交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学部(行政2号楼220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单位送培学员需提供单位同意送培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 考核方式:将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内容为药学基础知识及个人综合素质。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成绩优异者进入面试。未参加综合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参加综合面试人员均需携带身份证。


  4、录取:根据综合面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公布于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 cd3120.com/ “公告信息”栏)及院内信息公示栏。


  5、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6、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培训资格。


  四、培训时间及内容


  培训时间为12个月,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医院药学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


  五、 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


  规培药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出部门考核、年度考核。前两者由部门考核人员负责。年度考核分理论考核与实践技能考核。


  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卫生计生委颁发药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六、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1、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以自愿参加为基础,所有参加规培人员由医学科学教育与研究部(简称学研部)进行统一管理。学员人事档案统一指定由成都市卫生计生人才服务中心代管。培训结束且合格后将根据医院需要择优留用学员,其余学员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再次择业。


  (2)待遇保障:录取后与医院签订培训合同,并保障其培训期间平均收入不低于3万元/年。学员由医院统一购买社保,住宿自理。夜班补助根据医院标准核发。


  2、单位委培学员


  (1)人事关系:单位委培学员录取后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合同,其人事关系保留在送培单位。


  (2)待遇保障:基本工资与综合社保等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在此基础上,基地提供每月补助,保障其培训期间平均总收入不低于3万元/年。夜班补助根据医院标准核发。


  3、我院委培药师


  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与综合社保按照我院原有相关政策办理。


  七、如遇国家或四川省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规培药师及送培单位应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61318602    兰老师    028-61318469    陈老师


  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82号,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药学部,邮编:610031。


  附件下载:报名表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医学科学教育与研究部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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