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审批窗口岗位编外工作人员3名(其中1名面向余杭区困难家庭标准人员,如报名人数比例不足3:1的,纳入到总招聘人数中)。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学历及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杭州市常住户口,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工程建造、造价相关职称或项目报建报批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2018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余杭区发改局组织人事科(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03号314室)。咨询电话:86224639,86169491。
3.报名方式:报名需递交《杭州市余杭区发改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一式一份,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电子学历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一份)。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还应携带区困难家庭标准认可的相关低保证、特困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笔试: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的1:6比例时,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如超过1:6,将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笔试结束后,在“余杭发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入围情况,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电话查询。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根据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按报考职位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在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7.公示、聘用: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用工性质为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用工,工资待遇参照区编外用工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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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