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2018年湖北考院农村教师招聘报名及服务平台 2018-03-28 11:55:31

  咸宁市咸安区农村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咸安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农村小学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11个)


  小学语文:5个;小学数学:4个;小学英语:2个;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4、报考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


  5、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院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低学段招聘岗位);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应届毕业生截至2018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咸安区在职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5)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等环节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二)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2:1;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课堂教学能力、语言组织能力,面试以说课方式为主进行。各学科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说课6分钟。


  (三)体格检查与考察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


  1、体检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考察


  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四)公示、岗前培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咸安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选岗,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区编办、区公务员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逾期5个工作日未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理完毕上岗后,再放弃的,空缺岗位都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15-8327393


  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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