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新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新田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经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驻新部队干部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的工作职责。
6.驻新部队干部随军家属。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4月13日。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设在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政务中心8楼812室)。
3.报名要求和开考比例: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④驻新部队单位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开考比例: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会同人武部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人武部进行资格初审,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事项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书写的委托书。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在新田县政府网公示。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对象,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3.成绩合成与排名
(1)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及方式参照公务员体检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其中对拟聘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监察委)、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和人武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后,因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五、特别提示
1.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新田县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五年或长期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新田县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对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2年内不得报考新田县事业单位人员。
3.报考人员请选择官方网站查看简章(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5.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746—4781396
其他未尽事宜由新田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田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