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招聘社区工作者4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组织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服从组织,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性格热情、开朗,耐心细致,形象气质佳,具备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2018年3月27日前取得余杭区户籍。
4、无治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703室(余杭区临平街道邱山大街460号)。
3、联系电话:86227894。
4、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参加,并递交《杭州市余杭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报考人员需持有退役士兵证或服役年限证明、党员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治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5、余杭区在职社区工作者不得报考。
(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意见。报名材料如有虚假,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区各类人事考试,并将个人信息提交“余杭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组成(含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对退役士兵报考杭州市余杭区退役士兵服务中心优抚安置社会工作岗位的,以部队实际服役年限折算为军龄分给予加分,服役年限2年以内的,加2分;服役年限3—5年的,加3分;服役年限6—8年的,加5分;服役年限9年及以上的,加7分。同时,根据杭民发〔2017〕311号文件精神,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报考杭州市余杭区退役士兵服务中心优抚安置社会工作岗位和杭州市余杭区阳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岗位的,给予笔试成绩加分,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杭州市余杭区政府官方网站和“余杭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2)上公布面试入围情况,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报考比例不足1:3的,由招聘单位研究视具体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前2天出具放弃参加面试声明,口头回复放弃参加面试,但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出具相关声明的,视作放弃面试处理,并由招考单位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5、体检、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通知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择优原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同时,就总成绩合格但未录取的考生建立备选人才库,如一年内上述岗位出现空缺情况的,在备选人才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缺。
6、公示、聘用:公示无异议,报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发文录用。
四、其他说明
1、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与杭州市余杭区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聘用)合同。退役士兵服役年限、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期限、社区义工、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同时作为从事社区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年限认定。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3、聘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余民〔2017〕105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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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7日